5/17/2008
一个星期前,我们还在或义愤填膺、或壮志凌云、或激扬文字、或试图力挽狂澜,然而仅仅一个星期后,奥运、火炬传递、达赖喇嘛、CNN与卡弗蒂,突然之间,这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十三亿人的目光,刹那间聚集在四川天府,汶川、北川,这些我们之前甚至不曾听说过的地名,成为了所有人关注的焦点。当十余万官兵奔赴这条本不存在的“前线”,但如此多平凡或不平凡的人们志愿自发地踏上这块碎裂的土地,有谁可以不流泪、不感动?
在危难中,我们感受人性的伟大。
这些天里,捐款与物资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涌来,不仅仅是从国内和华人,也是从世界各地、从每一种肤色和语言,甚至连那些我们平时认为“和我们关系很差”的国家或者是“反华势力根据地”的地方,也几乎无一例外地派出了资金、物资或救援部队。我们感谢他们,感谢他们所有人,因为在这个时刻,我们需要所能得到的一切帮助、去拯救多一个生命、创造多一个奇迹,正如那位老人所说的——一线生机,百倍努力——在这一场地震面前,只有救灾比一切都重要,只有生命的宝贵高出一切怀疑与仇恨、超出一切政治、无关一切地域、国界、人种、肤色和语言。
在危难中,我们懂得人性的意义。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只是指我们一国的同胞手足吗?不是的。当面对如此天灾,拯救生命是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善良的人共同的心愿。
我们心系于灾区民众的一呼一吸,难道仅仅因为我们都是中国人吗?难道仅仅因为我们说着相同相近的语言、共享五千年的历史吗?不,不是这样的,如果仅仅是因为自己可能有朋友或亲人在才关心,如果仅仅因为一句“血浓于水”,这一次灾难所带给我们的伤痛不会如此巨大和广泛,这一次灾难使整个国际社会为之震动的程度不会如此深刻,在救援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也不会带给我们如此多的感动。
我们为灾区人民心痛、流泪,首先因为,我们都是人。
无辜的灵魂在自然的狂暴中离去、鲜活的生命在瞬间的震动中消散、一双双手在废墟中向外伸着、鲜血在崩塌中凝结,难道这一切,还不够使我们心碎么?足够了,不用告诉我们你的身份,不用说出你的名字,每一个人我们都要救,每一条生命都同等宝贵,在这样的灾难面前,推动我们驱使我们的不仅仅是亲情与羁绊,更是深藏在每一个人心中的最质朴、最单纯不过的人道主义精神。
所以我们看到来自不同国家的救援队伍和子弟兵们一起拼搏在救灾的第一现场,所以我们看到世界各地的华人在每一个大小城市募捐收得了如此多的善款,正是因为在生命面前,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
但是正是这样一种精神,当我们回顾历史时,我们发现,自己有时会在经或不经意间地忽略了。
我知道这个世界仍然充斥着仇恨,也知道偏见与疯狂恐怕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仍然无法消灭。
但是,将心比心,即使你恨着一个或一群人、即使你与他们有多大的利益冲突,难道就可以对他们的苦难与折磨置之不理、甚至心怀嘲笑了么?
对于生命的尊重应当是放之四海皆准、不以对象,事实上,不应当以任何理由为转移的。因此,我想,当这一场灾难终于过去之后,希望我的同胞们,能将这一份悲恸的心情保留在自己的心底而不要抛却,让我们始终能为这样的灾难流泪——不分国籍、不管仇恨,让我们把生命的宝贵放在第一位,让我们把感动与爱置于一切之上。
因为我深信,
只有爱自己的人,才有可能懂得去爱他人。
而只有当一个人能以真正无私公平的心爱每一个人,才有可能真正懂得爱。
中华民族从来不缺乏同胞之间的手足情谊,这是一个在危难时可以爆发出无可比拟凝聚力与团结的伟大民族。当然,仍然会有极力钻营去发国难才的人,仍然会有腐败、有剥削、有造假、有犯罪,我们的社会还远远不能达到和谐。
但我相信每一个中国人都或多或少地懂得爱自己与爱他人。
所以,让我们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吧,不管多艰难、多缓慢、在现时现刻多么无力甚至于愚蠢——
让我们怀着一颗能为每一个人悲悯与感动的心
学会平等去爱
从自己做起
从身边的伙伴
到他人、到家乡、到祖国
有一天,这一份温暖就会传遍全世界
让它变得更加美好
——————————————————————————————————————————
只有这一次,我希望能让更多的人听到我的声音。
或许这种呼声很微弱,或许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种想法的确不切实际
但是……看着这个面前的世界
我想只有爱是人类唯一的出路
我们看到过太多太多的仇恨了
可是当灾难来临时,我们还是发现,一切仇恨都不算什么,一切政治问题都可以先放在一边,在人的生命面前,这些算什么啊?
我只希望可以多救一个孩子,多救一个人
我相信现在几乎所有人的心里都是这么想的
让这份心情继续下去吧……
地震有一天会过去,伤痛有一天或许会愈合
但是让我们能永远带着这样一份悲悯的心情
对待这个世界……
把爱传出去。
4/15/2008
Audio: http://forum.putclub.com/attachment.php?aid=39937
Hello everyone. The issue I'm going to address today is again, unsurprisingly, about Tibet, and still I will not talk about Tibet itself, but the consequences thereof and the way we should handle it. I shall not talk about the affair itself because I know very little of the place and the situation there, and it's not very scientific to discuss something without knowing the nature of it.
The keyword today, is thus, "calm down".
Have you ever noticed that, now every time a western media or public figure speaks out against us or says something not very nice, we immediately label them as anti-China, and react with shouting "I love my country"? This is, in fact, kind of ridiculous. Don't get me wrong, there's nothing bad about patriotism, but if you accept that loving your own country is okay, shouldn't you be accepting the concept of "not loving other's country" equally well? Since everyone has his own country and nationality, it is only natural that there would be hostility in this world. The assumption that showing patriotism unconditionally is the best way to deal with anything is a dangerous and one-dimensional hypothesis that will only result in more hatred and conflicts as we've witnessed time to time throughout the history. After all, love or hate has nothing to do with right or wrong. So the current tendency to view the situation only as a quarrel between China patriots and China-haters is, at best, an over-simplification.
And there is a difference between Chinese at home and Chinese abroad. I appreciate and marvel at the efforts our overseas compatriots have made, but the same approach (of protest, or anti-protest) does not apply to those who are in China, because we do not have enemies here. The veiled venom of those biased media and people do not and cannot hurt us, for in this Information Age we are in, slander without a grain of truth serves as nothing more than a reminder of one's own incredibility and vicious agenda. But neither will raw patriotism without careful study or examination triumph over the prejudice and the attack it's faced with, for patriotism itself is a prejudgment and it's dangerous to jump to conclusions under any circumstances even for good reasons.
What we should do now, is to calm down and think carefully, and to analyze and to scrutinize, see through and dismiss the nonsensical parts of the attacks directed at us, and investigate the real issue there: Is there any abuse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and if there is, can we eliminate such behaviors at an acceptable expense or at the current time that's already the best we can do? The best answer would be "no" to the first question, and the next best is to confess that we're already doing our best but there are still areas we can improve in. I hope it's the first one, but if the latter one's true it's also okay, since there's no shame in admitting your own faults, and such confess is necessary for any future improvement. Both statements can rebut the false accusations just fine. So what we should do now, is to help unveil the truth and defend the truth, even if that means we are not 100% right in the first place. In a word, to love our country in a practical and beneficial way, and to love it from a just and unbiased perspective. No blind faith, no impulsive reaction. What we need is faith with critical thinking and reaction aiming for rational solution. Back our patriotism with facts and truth. Think about it for a moment, are we not better than those westerners who, without learning anything about Tibet or even China, jumped on the political bandwagon just because they feel like it? We are better than that, we should be better than that, and that's also why you should not take what I'm saying for granted, but should think about it, ponder upon it, until you come to your own conclusion via reasoning. It's all about thinking and reasoning, and that's the whole point of my speech today. Thank you all.
4/2/2008
音频: http://forum.putclub.com/attachment.php?aid=39801
括号内的部分是删去的,因为有时间限制
录的质量比较差,有点杂音。
On banning Youtube
One thing that concerns me lately is the tension about the Tibet riots and the reactions everyone's having. We've all heard of the spins and sometimes lies of overseas media and the general hostility towards our country or the government by some westerners, but I digress.
As the old saying goes, we should be more strict with ourselves than with others, so I'm going to talk about one thing I think we didn't do very well in the last few weeks, namely, the banning of certain websites including youtube.
Now, there are some sites and things on the Internet that could be banned with enough justification, (like those concerning crimes, porn or biased and misleading information. And to an extent I can understand the banning of bbc and voa,) but sites like youtube and blogspot, they are not perceived as having an agenda. They merely allow anyone to post or comment on them. So banning these so-called "free" sites doesn't do you any good, just gives out the false impression that you are afraid of something, and you are wrong in the first place.
(It's like blocking the path to a public plaza because occasionally there are some random guys preaching about the downsides of your neighbourhood. Wouldn't that be ridiculous?)
I say if there are rascals out there lying and advocating of an evil China, we should beat them in their way, better them in an argument. That will send out the message that there's nothing we worry about and that we are firmly in a just and honourable way. And that's what actually happening, with overseas Chinese students spontaneously one after another making videos defending the sovereignty and rights of our country, drawing mass attention and millions of clicks on the very site of youtube. While we, banned this site, and all the keywords about Tibet? That should have been a no-brainer to us.
And since I come from a university whose motto includes the phrase "truth-seeking", I refuse to believe that truth and honesty will give way to lies and hatred, and I refuse to believe that faithfulness and sincerity, (which we've been promoting for years,) is the wrong thing to do. I thoroughly believe that,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carry out the Olympic spirit of friendship, harmony and impartiality.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fulfill our promise of holding a People's Olympics. And only in this way, can we guarantee the peaceful rise of our beloved motherland.
7/29/2005
最近——其实并不是最近,只是现在才想起——总是听人说起社会多么黑暗人心多么叵测,对此我稍有一些不同意见。诚然,打开电视、翻开报纸,看到满版满面的社会新闻,我们发现这个社会往往是冷漠、世故、不近人情的,但我却在这十余年的成长中,自以为感觉到了社会风气的改善与人们善良的增加。试举最简单的一例,大约十年前到五年前的这段时间里,我乘公交车时经常会让出座位给老人(其中也有一次乘车三次让座的神奇事件发生……),而在最近的五年里——或许是我公交乘得少了的缘故吧——却很少有机会可以等到白发苍苍的老人们走到我座位边三五米的范围之内,在我认为适当的主动让座的距离之外,他们就已经坐上了原本并不空闲的位子了。
我愿意固执而一管窥豹地下结论说:这足以证明市民素质的提高。即使社会有它的黑暗面,我们也不应忽略这一潭曾经的死水开始有了畅通流动的迹象,乘车让座的确是所谓道德行为中最简易轻松的任务之一,但过去少而单薄,现在成为风气,这亦足令人可喜。
我以为,心血来潮做一件好事容易,心血来潮而经常做好事也并不见难,但若要一辈子不犯错误、不做蠢事、不破坏道德风气,那是圣人也无法轻易许诺的准则。一辆车上只要有10%的乘客愿意让出座位,就往往能够满足站着的需要帮助的人们了,何况这比例现在已远不止此,而熙熙攘攘的街上哪怕三两个过客的心不在焉,路边不应该出现的垃圾就足以让每个人都触目惊心。——其实我一直觉得做好事和做坏事同样容易。
不管怎么说,这的确比过去要好。我不知道这种些微的变化是否只是出现在我视线所及的范围之内——那会说明人类的道德通常与生活水准和舒适程度成正比,这多少让人难以接受,但有时仓廪实而知礼节就是真理。大旱久荒可以使人民相食、兽行肆虐,而“和谐社会”中自然不会有这么多冲突,人们在无须粟米必争之余也就顺带着可以开始关心自己与关心他人。
关心自己是关心他人的前提,我深以为然。人通过自身这扇窗口去看社会看世界,他人是自己的同类,而对他人的态度与作为难免与对自身的观感有所联系。孟子曰“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有位社会并不认可的哲学家分析说,怵惕即惊惧,是源于“我”的感情。因为“我”怕死,才觉得孺子入井是不幸的事,才会惊惧怵惕,才会有恻隐之心,“孺子是我的放大形,恻隐是怵惕的放大形。”这种对人性平白无故解剖式的论断也使人不舒服,但你不得不承认它符合道理。所以,社会困难之时为何残酷的事情就多,因为人们自危尚且不足,自己无事,可以恻隐孺子,自己都有事,孺子自然也就被无视了。这并不是绝对的,但总体上有此趋势。
当然,我在此并无意说那个臭名昭彰的结论,即“仓廪不实则不能知礼节”,而是礼节本身的定义以生活标准为转移,人总得先铸出黄钟大吕才能创造音乐,总得造得起庙宇才能参佛吧?对于腹中空空的人来说,本来就不存在什么高尚的制约与要求,《唐璜》中船客们抓阄吃人,不能说他们就都是禽兽不如,放到正常的社会中,他们照样是绅士、是良民。我们固然把直到最后也能坚持正常道德准则的事件称为“表现了人类的高贵”,但即使那些人们不这么做,他们仍然是正常的人类,不至于比同禽兽或禽兽不如(“禽兽”一词用其引申义)。
因此,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道德不可以游离于经济地位,金钱也不能没有礼治来束缚,这自行车的两个把手,也唯有两手抓,才能保证在前行的路上听得操控、不乱打转。
7/3/2005
我或许的确是个懂得甜言蜜语的人,多年以前一位美女在拒绝我之余,不忘说一句“你的文字好美啊”,听上去使人怦然心动,其实这句话的杀伤力更甚于“××,你是好人”——她在我本人身上实在找不出任何优点,只好称赞一下我的情书,就连这唯一的“美的存在”也已经不在我手里,言下之意,我对她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可言。这位同学不是过于诚恳就是深谙此道,不管如何她的目的业已达到,我再也没有能力为她写下多长的文字,每每提笔欲言,爱与痛便涌上我的心头,使我无以继续。
也有朋友劝我可以出一本情书尺牍的,并非为了宣扬自己的情书能力有多强,至少是个赚钱的办法。据说情侣断交时,可以将对方寄给自己的来信悉数打包寄回,以表示两人间不再有瓜葛,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这份权利是留在收信人手里的,说明寄出去的信如同花出去的钱,属于对方而不属于自己,我不是喜欢“废邮存底”的沈从文,在接到“你的文字好美”的白条之后懊悔不已,心想自己实在应该把写的信都打份草稿存起来,可以在关系断却之后省去写点新东西的劳累。然而身体力行几次之后便索然寡味——抱着写作的态度去写情书,显摆胜过真情,且不管对方怎样感觉,自己总觉于心不安;不顾后果而去写罢,那就太难存有艺术价值,毕竟告白是属于两人之间的秘密,假如可以公开,又何必封在信笺里?所谓情书,出名之后再伪造一些,似乎也无妨。
另有一位同学,也是我的老告白对象了。佳人必有狠招,她深明对于上钩的鱼儿需要一紧一松来回拉扯的大义,对于我去信和讲演的评价点到为止,只说自己高兴而不说自己喜欢,其实是在暗示“你没戏,但不准跑”,更正告“写了诗就给我看”,仿佛编辑在向我约稿,令我欲擒故纵之策顿时落空。女人爱奉承如同守财奴爱金银,多多益善却极力节约花销,受欢迎能证明自己的价值,而不滥情就显得自己尤为真心,同时这也是在恋爱中的重要砝码,给对方一个“对面青山绿更多”的威胁。老庄告诉我们,鲲鹏展翅九万里,但没有空气托着它就飞不起来,美女们为了避免成天在地面上瞎扑腾的局面,掌握一群若即若离的追随者就成为一种必须,并且搭配需要合理,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但在恋爱之中物质比精神更占优势,或许因为她的追求者对这一点都太过了解,遂使我这客观条件欠缺的废柴也能得一席之地,奉献自己的嘴皮,也亏得我是个面皮厚的混蛋,不然不足以来来回回地充当此任。
男人要主动追求,女人也不会太被动。欧洲少女们喜欢拿一帕方巾从楼上高高坠下,这同抛绣球可大不相同,对象往往只有一人,也有在宴会时暗送秋波搁下草帽手套的,等于是明邀对方速去相见。中国少女们比较豪迈聪明,不用精致而难以多次使用的什物,她们投掷足以使人脑袋开花的桃、李和木瓜,在示爱的同时也进行恐吓,意思是我能把这些东西丢到你车里,自然也可以摘个椰子榴莲砸到你的头上,小子你少不识相。据说美男子潘安家里全年都不用买水果,只要潘安驾着马车去田里逛一圈就足当一亩良田的丰收——水果那么多,姑娘们一定是事先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不然就起不到定情的作用了。更妙的是,一旦广泛轰炸收到成效,回赠的礼品就不再是农作物,而是由男方“报之以琼瑶”——NO,不是台湾爱情故事,是指昂贵的玉石,我猜想这一时期男女从定情到成婚的间隔都很短,男方经不住耗啊!
忽然发觉,这一段扯得有点远了,那不如就此结束罢。最后说一句,这文写得我很伤心,其实我是个好人。——恩,本人长期征求恋爱对象,有意者面议。
6/30/2005
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人的一生有三分之一时间在床榻上度过,而这段消失了的时间中惟有梦能让我们留有印象,同时,梦也可算是离人类最近的“神秘现象”,世界人民历来以解梦为乐,足可见梦在人类的生活中处在一个多么重要的地位。
小孩子心灵淳朴,有近似于超能力的梦法,谨举鄙人为例,小时候在入睡前只要微闭双眼便即刻进入梦境,眼皮一抬就马上醒来——以此来选择一个合适的梦来度过一晚,可惜往往在一个恶梦中发现自己睁不开眼(或是感觉睁开了实则还在梦中),就此辗转反侧地睡去。年龄渐长,熬夜多了,杂念多了,再难达到这种睡与不睡边缘的境界,即使偶尔遇见,也难以轻易集中精力于睡眠了,惟有恶梦比较多这一点,毫无损失地保留下来。
说起来,好梦常常容易被人忘记,这似乎是个通用情况——人说“好梦留人睡”,而据科学研究证明,一次睡眠往往会产生十余个梦,其中只有最靠近醒前的一两个梦才容易被人记住,可见恶梦之常见有其现实依据,因为可怕的恶梦会把人惊醒,自然就成为“醒前的一两个梦”了。
古人解梦,如同战国时名家、食客的言辩,说什么就是什么,同一样梦境足以解出五花八门的多种答案,美梦可以暗藏杀机,恶梦也可以隐伏着腾达的讯号,——你姑妄言之,自然也就有人愿意姑妄听之信之,一不小心应验了,于情于理都该好好赏你一笔,而且解梦不犯法,只要不是对暴君级人物满口胡诌,屁话说完无妨继续逍遥,蒙对有奖蒙错无害,这实在是别人送的彩票,无本万利的好生意。这种违背经济学基本法则的东西能够流行千年,也真是一种悲哀了。(谜之声:问题根本不是出在这里……= =)
老外们解梦,似乎偏向理性分析问题。当然这是因为我不知西方典故,只见过“梦的解析”四个斗大的字的原因。但无可否认的是中华民族对梦有一种特殊的依恋情结,认为梦境是“受命于天”,尤其认为奇怪的春梦有助于生产不凡的子嗣——日月入怀,帝王无碍;流星入怀,帝王无碍;龙凤入怀,那更是乖乖地帝王无碍,至于为什么千百年来英雄母亲们的梦总是如此相似,我觉得这是古代妇女生活范围狭小见识鄙俗的一个侧面反应。
“托梦”这东西,原本是因思念而起,梦见情人、梦见久别的故旧、梦见死去的亲友,冥冥中便给人以梦能通神的感觉。所以有了附会,所以有了荒诞的梦境留在了一本本史书之上——不过话说回来,做梦这种事本来就很靠缘分,真的梦见啥老大妈哭嚷着自己的儿子被劈了之类的妖事,也不见得全无可能。事实上,做过梦的人都知道,做梦这个东西即时感是很强的,光靠脑子就算努力去记也不一定能维持几个小时的记忆完整,要是隔了几天那就更只剩下些许残余的碎片,要么干脆彻底忘光。所以伟人们的梦,可能大部分细节要归功于自己思来想去与解梦师们循循善诱的强烈心理暗示,到头来就连自己也相信梦境本来就是这样的,难怪人们常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因为笔记要篡改尚须他人偷鸡摸狗,而记忆要骗人实在只用自己稍做意淫。
以上这些,说得都太远了,对于新世纪的普通废柴我们而言,梦境的作用恐怕也只有稍微影响心情而已。甜甜蜜蜜地赖在被窝里不肯起来、强迫自己接着睡,又或冷汗淋漓大喝一声蓦然起身、双手紧抓被单,这都是梦对我们生活的具体影响。一般来说,仍旧是恶梦的影响来得更深远持久些——这或许与梦境本身的激烈程度也有关系,毕竟我只听说过做恶梦把自己吓死的,而没听说过能做好梦把自己给乐死的,这是上天的偏袒,还是人性本身的偏颇使然?
事实上,对于压抑的生活而言,梦境本该是个宣泄郁闷的场所,正因为它的荒诞与无稽,人可以轻易地在梦中经历种种现实中不可能一下发生的事件并做出相应的反应。但若把梦境比做喷涌而出的泉水,恐怕现实就像个存步难移的泥潭,梦中宣泄得再痛快,醒来一看,发觉现实还是如此的绝望,恐怕并不能起到改善心情的作用。的确,没有那么多的突发事件也没有那么快的进行节奏,和艺术作品中的人物相比,我们的生活显然还是太呆板、太凝滞,为了生活而苟延残喘,以至于梦,也成为我们沉重精神生活上的另一重负担。
6/26/2005
有人说炎热是夏季让人懒散的首要因素,我看有没有风倒更为重要,假令狂风吹,那三十多度的气温也就不能算厉害。偏偏有时天气慵懒,连空气也不大愿意流动,被阳光晒得膨胀了的时间也就互相纠结凝固起来,把人的行动约束在里面。楼外叮叮当当的施工声少许刺破了这沉闷的气氛,但这世界本身并不缺乏声响,这杂乱的乐章又是否是画蛇添足呢?我并不知道。
啊啊!可是这样的日子还只是个开始,到了七月八月,真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回想十余年前那窄小又不通风的阁楼般住房,简直就像是个大号的蒸笼。话又说回来,那样的日子尚且能过,而现在没有空调是不能行的,这真是全球气候变暖的结果么?可能只是我们养尊处优惯了的缘故吧。
身居闲位,就容易无聊,所谓“懒”,大抵是在生计不为所迫的情况下才会有的。那些宁愿饿死也不肯动一动嘴翻一翻身的人物,我想只会存在于传说笑话之中,第欧根尼可以成天待在木桶里晒太阳,人们认为他一定对乞行求讨的生活觉得惬意而非不满——除非他的那些门徒都是铁石心肠,又或他的著作诗歌都不收版权捐赠,我以为真相未必如是。相对来说,身居高位的官吏老爷们也常常无所事事,以至贤如白居易,到了夏天每天也得靠“日啖荔枝三百颗”来打发时光;达如苏东坡,做官时还不是隔几天乘着船去找佛印聊天打屁;牛如曹丞相,打仗前夕还不忘开个晚会唱唱歌曲——我们今日所谓的浪费大好光阴无功于社会,只不过是把先贤古圣们的优良传统些许发挥出来,实在还不能称为传承了中华文化的。呜呼!顾炎武曰南人“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北人“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岂止学子如是,儒尊雅乐,道求无为,管你是出世还是入世,闲起来还是一个样,这一段话足可以为万世表。
夏至初至,正是一年里考试频繁结束的时候,中考已随高考去,唯留期末祸人间,连期末也被消灭的时候,就是等分数的时候了。心焦加上天燥,难免不整出什么病来,不知把升学放在夏季是谁人出的主意,我国历来似乎并无此则,科举按三级来分,乡试通常在秋天(农历八月),会试在来年春季,只有殿试偶尔会在春末夏初(农历三四月)进行,据说这正体现了春秋两季在农业大国人民中的心目地位。目今的高考制度在1952年6月由新中国教育部决定,至今只有一次大改,也不过是将盛夏七月调到夏前六月,这向夏看齐的规矩,难不成真是向老外学的?目今七月六月,差别只在于热死人的程度而已,我以为不如倒行逆施,将升学考定在较凉爽或寒冷之季,总比热昏头要好。
据说“高烧会把脑袋烧坏”一句,纯属无稽之谈,是医学落后时危言耸听之语,撒哈拉沙漠行者们也不见得个个脑中有点贵恙,可见高温对于人智力的影响,大抵是出于间接。话虽如此说,近来考场的温度适宜也大多可以得到保障,而临考前的复习、考试间的休息,温度又由谁来保障呢?看着不少考生头绑湿毛巾(更有绑着小电风扇的)手拿矿泉水地挥汗如雨,多少使旁人觉得作孽。若以“吃得苦中苦”为由,那还不如直接把学生往油锅里滚一边捞起来!呜呼哀哉,此诚今日学子之灾也。
今天本不炎热,早晨稍闷而随后大风,为了招待宾客甚至开起了空调,但是夏天的可怕,年年差别不多,忆往昔而思来日,难免心有惴惴焉。以此初夏之随笔,略表对酷热的畏敬,亦可以为文哉!
6/25/2005
——梁祝化蝶,旧心存乎?心若不存,何以相恋?心若犹存,当有何念?
梁祝化蝶这个公案,我不惮以最大的恶意去怀疑。他们变成了什么蝴蝶?能活多久?有没有被到山上玩的小孩子一掌拍死?一切都找不到答案。
最大的一点,是“智慧”。人,万物之长,蝶,小小昆虫,在有没有脑子这个问题上两者有云泥之别,化为蝴蝶的人类所能认知的极限是什么?能不能辨别这只蝴蝶与那只蝴蝶的些微不同,能不能产生相爱的感情?此乃不可解之一。
第二点,在于“记忆”。有人说,真爱是永存的,然而爱作为人类的一种最高级情感,非但需要感性的体会,也需要理性的认知,仅仅靠“一见钟情”是不够的,究梁祝之例,更可得知两人的恋情与那三年漫长而温馨的同窗岁月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可以说,他们的爱大部分是基于“记忆”的。那么,由人转为蝴蝶之后,这份记忆是否还存在呢?假如不存在,又怎样去“再续前缘”?此不可解之二。
出于私心,我是愿意相信“精神不灭”的说法的,但是,精神不灭,不代表智慧、记忆二者可以延续,佛称六道轮回,每一世,记忆总是从零开始,智慧总是取决于躯壳,可见梁祝之化蝶,要么根本就不能延续情侣身份,要么就是让精神/灵魂永存于世间。但是,即使承认记忆与智慧尚在,以蝴蝶之躯是否足以承载?这又是一个新的问题了。
吾非蝶,不知蝶之乐,然生物科学可告之,蝶者昆虫也,无论从行动能力、自由程度、感官、知觉哪一点来说,都离人类差得老远。假如梁祝化蝶真的带进了那么完整的智力与记忆,他们能否安于蝴蝶的身份?能不回想纷繁复杂华美绮丽的身为人类的生涯么?三对足两对翅,至少不能挠痒,我看一只吃了禁果的蝴蝶,决不会快乐到哪儿去——何况它还存有着人类时的记忆!因此,根据梁祝必然幸福的论调,我们排除智慧记忆全保留的可能。
假如只有智慧,而无记忆呢?别忘了,我们一早说过,梁祝间的爱情根基是记忆,假如从零开始,二蝶还真未必能相爱。虽然梁与祝作为物种孤本,从生物学角度来说非走到一起不可,但强扭的瓜不甜,拥有人类智慧的他们难免不成为蝶中的哲学家,思考孤独与相恋的关系,没事诵两句“To love, or not to love”,毕竟,当面前只有一条路可以走时,很多人宁愿选择逃避。——说不定,还会因为这一悲剧性的处境而毅然走上自杀的道路……扯远了,太煞风景,这一情况我们保持观望,暂不作定夺。
那么,记忆归于灵魂,而智慧取决于躯壳,这一方法如何呢?由于智能的混沌,自然可以安于蝴蝶之乐,即使拥有记忆,也只能模模糊糊地体验到些,又不会忘了恋情——而且是那种“虽然混沌中不知为何,但隐约觉得自己曾经记得,自己一定是爱他/她的没有错”纯情又感人的类型,乍一看真是完美极了!但是,且慢,如此一来,梁与祝如何辨认对方呢?虽然是稀有品种,可以蝴蝶的资质,万一不小心迷个路、散个伙、娶错新娘嫁错郎什么的,那未免太不浪漫。——然而,这实在是目前我们可以找到的最适合梁祝二人的结局了,身为人类,我们或许应该为二蝶构建隔离生活区,以免发生傻蝶有傻福式的计划外恋情……
事实上,白活了这么多字,我只是想提出一点,那就是梁祝化蝶,应该存留着为人时的记忆——假如庄周在世的话,会否梦见自己成了梁山伯、或是祝英台呢?在梦中的庄周,他的意识该是属于自己的,还是依附于所梦到的角色的呢?
假如是后者,那他与A2647号,未免太像了。
6/24/2005
什么是人道?什么是道德?
人类高贵之处,就在于道德的超越阶级、超越贵贱、超越爱恨、超越敌我。孔夫子的“有教无类”何以震慑人心?正是因此。
虽然立场不同,互相攻击屠戮无可厚非,但若能有些许善良,也就值得称道。例如对于医生来说,救死扶伤是义务,哪怕面对一个大奸大恶之徒,只要双方的身份是医生与病人,就应当履行医生的义务——当然,直接拒绝治疗,或是履行义务后在动手杀之,我们也亦不会称其为没有医德。若双方本不存在矛盾,又或是职务、身份所在,那么道德就成为一种必要,而不遵循这一必要,就是不道德行为。
6月21日,中国青年足球队败于德国,在最后三分钟才被替换上场的董方卓火气极大,一人坐在替补席上发着闷气,克劳琛走上前去安慰、拉他起来,不料董某大喝一声“Fuck Off!” “推开了克劳琛的手,还顺势推了老头一把。克劳琛向后一仰,差点摔倒。站在克劳琛身边的翻译李晨马上过去制止董方卓,却同样遭到了大力的一推,没抱住。董方卓觉得还不解恨,狠狠地将脚边的一个足球踢在替补席边的座椅上,吓得场边正在拍摄的一位美联社记者赶紧跑到一边去。”
许是中德双方高层的关系早就闹僵,克劳琛非但在赢球时得不到赞扬,被自己的队员顶撞侮辱,甚至都得不到官方口径上的些许同情支持。足协说什么?“这些年轻队员有激情也很有个性,举动不冷静也能从一个侧面体现出他们为自己未能给球队做出更大努力帮助球队取胜而心有不甘,对世青赛这种世界大赛机会的胜负看得很重,也是一种负有责任心的表现”,这是哪门子的屁话?亏的董方卓推骂的不是足协官员不是谢亚龙、杨一明、冯剑明的老爸,事情过去两天了,才有一句“但是不提倡”,这种行为举止,活生生地被相机拍下摄像录下,换来的仅仅是一句“但是不提倡”么?对于不道德的行为,不严惩、不力伐,就是一种道德上的姑息——连道德都不要了,那做人也就悬了。
有个老外曾说,“中国人最重要的是面子”。他说得未可以算错,儒家几千年讲的就是一个“名分”,名不正,言不顺,何况动手动脚?你堂堂世青赛参赛球员,球场上代表的是国家、是体育精神,坐在场边,这一身份仍然没有消失,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整个国家的精神面貌,中国每每自诩礼仪之邦,这个脸丢出去,你姓董的可负得起责任?
退一步说,从个人角度来看问题,董方卓是站在什么立场上对克劳琛推推搡搡?是球员对教练、被安慰者对安慰者、一个年轻人对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尊老爱幼,人之常也,不管你是血气上涌还是一时冲动,错就是错,没得商量。
有些人说“尊老固然要尊,那也要对方值得你尊重”,这真是把克劳琛当作十恶不赦的罪人来看了!然而即使是罪犯,也还是有人权的吧?假令一民警押送一耄耋杀人犯上了公交,当只有一个空位时,是否应该自己坐下、让老人站着?就算这位警察老兄能坐得心安理得,我看其他乘客也未必觉得合情。所谓“尊老”,尊的自然只是“年龄”,克劳琛就算千错万错,最多也只是战术失当、换人不明,与年龄何干?他好言安慰,你双手推出,不论双方此时是以哪一种身份面对面,董的所作所为都值得我们轰击指责。
克劳琛在新闻发布会上言称:“他将永远再也不会再有机会进入我执教的球队。我还将打电话给曼联的主帅弗格森,告诉他这里都发生了什么。”于是有人说这是更大的不厚道,这是“崽卖爷田不心疼”,换句话说,他们大抵是以为“中国人是不好欺负的”,推你骂你,那是看得起你,你要是敢动用点自己的职权,那就是看不起咱中国人!他们或许未听说过挥泪斩马谡的例子,不知何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知正是一位中国圣人告诉我们:“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可也。”
虽然董方卓已然致歉,虽然克劳琛风雨飘摇,错终究是错,人类的道德标准不会因为冲动与否就下降几个档次,也不会因为道了歉就减轻罪责,封之杀之,足可以为万世表,容之让之,亦将流毒万年。董某,且为你的冲动付出代价,且用你的鲜血换来一点道德的觉醒——既然做了,就要有所觉悟。
6/18/2005
木制地板有纹理,天理固然,人工瓷砖上画满古怪图案,我始终觉得是一种多余。一则,瓷砖都铺在啥地方?厨房,厕所,浴室——假定这些都是分离的——夫厨房与浴室,“工作”地也,每每手脚并用、舞之蹈之,稍有不慎,极易伤身,焉可以分心而观壁画?更不要说踩在脚下的“地画”了。至于欧阳文忠公推荐读书的厕上,自可左捧论语右持春秋,又何必去引颈探视、自取别筋?上个厕所把脖子给扭了,那可不太好听。
可是,抱怨归抱怨,质疑归质疑,这瓷砖上的花纹确是实实在在地印在上面了,不看反而可惜,再说现代人生活节奏紧张高速,看书之余换换口味,也是不错的消遣嘛——古语云,“天生我材必有用”,或许对厕所瓷砖图案之类的边缘艺术也同样适合。但是,杂乱无章的随机图案,能够被称为“艺术”么?
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重要,并且,恰恰因为它的杂乱无章,它才可以作为瓷砖长久地铺呈在地上。——再怎样精致华丽的画作,看多了,也就是一个样,人不会变成狗,围巾不会变成长笛,因为绘画取材于现实原型,蒙娜丽莎的脸据说可以看出上千种不同的微笑,但再怎么观赏,她还是个没眉毛的意大利女士,不会使人联想到一只猫或一个猛男,也就是说,立意局限住了艺术的内涵,对于以现实为准的作品来说,这是不可突破与逾越的。
而“杂乱”则不同,它的产生并没有什么意义,不为描绘哪一样人或物,没有什么特定的人文需求或政治目的,可以说是一种“无”。因为它的漫无目的与无所刻画,使观察者在用眼看时,同时也必须用脑想、用思维分析:这是什么样的图象?图象里有没有什么东西?然后,从纷繁复杂的无中,偶然地有几个重点、几笔线条映入思想,成为自身“看到的影象”,这种影象非但是随机的,而且有即时性。不同的人一起看到这图案,会彼此看见不同的东西;同一个人每隔一段时间的重访,只要他不刻意去硬记,也会每次产生不同的感想。总而言之,正因为作品的原意和笔法是“无”,而观察者硬要求自己去看到并划出一个“限”,从这随机确定的纹理中,也就呈现出了“无限”的影象。
从理论上来说,杂乱的花纹是有限的,但这有限仍然巨大,因为每换一个角度、每换一个缩放比例、每截取一个或几个不同的区域,这样的组合远远超出了长宽数十厘米方块的局限。因为它的杂乱,使画面无法构成有机的整体,也就让每一种解读成为可能——而不是像那些有主题的画一般,一眼看上去,就能知道哪一处画的是什么,自然也就扼杀了思维的奔逸。无规则的花纹在本质上如同一串冗长的由随机数构成的密文——或许并不恰当,因为数字只有十个,而图案笔画可以有无数种——并且完全不知道它是什么内容、用什么方法写成、有意义的数据在哪一段,换言之,解迷者的每一种设想和解读方式都有可能是正确的,而最要命的是,密文的制作者没有给出正确答案,这一切种种便导致了可能的“无穷多解”。正所谓“不是风动,不是幡动,是心动”,把主导权交给读者的想象力,自然无须动“幡”,就能创出无限。
言及释道,佛曰:“一切法无来处,无去处,无住处,如旋火轮,虽有非实。”其实说的也是一个道理,即观察者的体验超出了实际,而这一种超出似乎正与作品原本的固定性与唯一性成反比——当然,这有点扯远了。事实上,花纹并没有改变,瓷砖还是那广不盈尺的瓷砖,是我们双眼与大脑的迷乱,赋予了艺术从无到有的可能性。
——或许一切都只是错觉,但我的确看到了。
6/16/2005
事实上,抄袭之所以令人恶心,并不在于这种行为本身,因这是我们中国教育从小培养出来的良知良能,如同抄写单词抄写课文一般,是不能让人有所感想的举动。抄袭的使人反胃,一在于抄者本人敢于面对指责的大无畏与厚脸皮——但这可以没有,二则是,当看到重复出现的人物、情节与语句时,内心深处一种本能的莫名悸动……
所以,即使事先告诉你某作是抄袭是剽窃,若你没有看过原文,那也顶多是轻视和怀疑,而不能有所恶心,假如是事后告诉的,还有可能置之不理甚或倒戈一击,某件抄袭旧闻的开始阶段,无知读者的反应便如是,他们并不知道,不调查无发言权,可怕的并不是无知,而是在公众面前把自己的无知大肆宣扬……
而那些曾看过相同内容的,反应就不同了,轻则(并不确定谁才是原作)疑窦丛生,开始求证创作时间与创作原型,得知真相之后,立马对抄袭者恶心不已;重则(手握强力证据,或者,起码自以为有强力证据)直接拎出原文破口大骂更欲一把扯住对方衣领直接对簿公堂,这个,不消说,早已恶心得够了。可见恶心与否,由是否读过原文决定。
但是,这还不保险。同学们,疑邻盗斧的故事大家或许知道,没有亲见而怀疑他人偷盗,就好比没有看文章就大骂对方抄袭,这万万要不得,而且不现实。更严重的是,看见别人举着和自己一样的斧子,就直接冲上去一个耳光——哎呀,原来这斧子上没刻着你的名字呀!不好意思打错了打错了……就算对方狠不下心抽你一顿,恐怕你自己良心上也过不去。对文章而言亦是如此,假若理直气壮地为了朋友声讨抄袭——结果竟层层盘问出来对方才是原作,这一缓慢的从信任到怀疑最后到绝望的过程,一定……很痛苦。
旁观者会痛苦会气愤,原作者会痛苦会气愤,惟有抄袭者本人,早已有了被揭发的觉悟——没有觉悟的人就根本配不上“抄袭者”这个光荣的称号口牙!——自然是,既不会痛苦又不会气愤的,然则,在例行公事般的装无辜或装大牌后,他们可能还会继续装出痛苦和气愤的样子的,不过到最后总会显示出一份宽容真诚的脸孔,不然,就没法以同一名字继续混啦。
正因为抄袭者本人是不会有感觉的!所以,有一种情况也就无可避免地发生了……那就是,监守自盗。
这种情况,小说里常见,但最明显的还是在议论之中。试想一本煌煌数百万言的巨著,搜集某名家十余篇作品,结果发现——怎么每篇文章讲得都差不多?中心思想雷同并不可怕,毕竟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不会改变得太快嘛!可若是某几篇文章打断的关键语句都长得如孪生兄弟般,那就不免令读者边观摩边疑惑——这是盗版装订错了啊还是我记岔页码了?虽说真理引用一万遍仍然是真理,但那样做的人未免愚蠢了些吧?未免愚蠢了些。
事实上,正因为抄袭的是作者本人,他才可以肆无忌惮乃至无知无觉。窃己之文,从道德准则上来说根本不存在任何问题,用“监守自盗”来形容实在有些过分,就算把同一篇文章再发表一次又何如?出CD还能出“怀旧精选”呢,把同一篇文章印了又印都不能算错,那把关键语句拿来拷贝粘贴自然就不存在什么心理负担了。其次,写与看是不同的过程,好比蒙上眼睛弹钢琴,没有必要去看琴键一样,自己做的蠢事往往要别人才能发觉——何况咱们还说了,这事自己并不以为蠢,或许他只认为自己是在反复强调重点语句而已。
在小说的创作上,也是会发生这种事情的,情况却复杂得多。首先,天底下的故事情节,没有多少在本质上不雷同的,就算同一件事,也能写出不同的文章来,同一头种马还能换几十个对象呢,因此,这不能算作抄袭;其次,天底下的故事人物,大多也是相似的,他们所经历的苦难,无非家破、国灭、死爹死娘死姘头、死了自己信仰的神,这显然,大抵,也不能算抄袭的。可见小说抄袭之难,可见作家欲窃自身旧文之难——没办法,你光明正大地窃出来,总不好意思一点儿都不改吧?可你改了一点,读者便以这差别为甚巨啦!事实上,我们并不缺乏愚蠢的作者,只是缺乏喜欢骂人的受众。
最后一种情况,并不出于蒙混,作者也意识清醒。这种形式的窃文,我们可以明白地称为再创作,那就是看见旧作而不满,累加修改或稍加修改便玉成新文——但即使如此也分两种意愿,一是力争上进精益求精,二是发挥剩余价值继续骗钱。扩写增编的往往是前者,找几本诗集来看看或许能有所发现,这里还有一层原因是诗人大多自恋,看见过去写的文字就忍不住再拿来赏鉴把玩一番,并以为这层赏鉴把玩的心绪是世人所共想;删文改段的则大多是后者,能省时省力故何乐而不为,但改写的程度一定要看上去巨,以免沦为“修订”,那可就难吸引买家哩。
先贤们说,在同一段文章里,要尽量多用不同词汇(去表达相同的意思),并说词汇量越大的语言生命力和活力就越繁盛——所以港漫往往不及它们的评论来得有趣。我想这说法放大到作品与细节的关系上来,应当也能通用,框架类似并不使人作呕,而细节雷同就让人心慌,既然创作了,就放手去突破吧!——同学们作文时也可适当注意一下,不要在文章里遇见了熟人,更不要发现那个人就是你自己。
6/15/2005
当今的世界,大抵是很不安静的,你说他抢了东西,他说你藏了私,开口都是向天鸣炮,闹完谁也不开心,归根结底,是现在的人口太多,一张嘴唾沫就喷着人,这能不乱吗?放到写作上来,这现在能出书的人是越来越多啦,自然看的人也越来越多了,可能留住名的就太少,因此,茅招也就层出不穷了。茅招何谓?窃书是也,窃书谓何?抄袭也。
可是,写书也就废点笔墨,花头不多呀?花头固然不多,却也方便了群贼成为术业有专攻的大方之家。抄袭抄袭,总得照着原文才能做文章,但新文章怎么写那就完全不是一回事,愚蠢的只会拷贝粘贴,而高明的就会这添一段、那删一点,颠三倒四一下,顺便改上几个字词,不能说面目一新,但对好读书不求甚解敷衍了事的读者而言,还真察觉不到与原文有多大的相同——当然,只讲道理的议论文是怎么抄也瞒不过的,但若是小说或故事,受风格影响而做出来的东西,神似却未必形似,那好象只能叫再创作,未必可以算抄袭了。
可是,有些人就真蠢,他们明明已经做好再创作的准备了,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让原文中的情节或语句粉墨登场,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此文别有出处、值得考证一番,结果被人发现了,吊着打。可我天资亦甚愚鲁,心中难免暗想“世上有这么多蠢货未免太不正常”,莫非他们的本意果然就是要让别人知道?如此一想还真的豁然开朗,强者有言,“唯一比抄袭更绝望的,是平庸。”要是抄得让人看不出来了,那不就太安稳、太平庸了么?哪及得上被人骂抄袭来得香艳刺激!由此可推,那些被控抄袭的人一定越活越滋润,一定越搞越红火,一定……你说抄袭的事?切,时间自然会让人忘记这种无聊的作品的,毕竟现在出书赚的就是流行价呀。
但是,自然的,要是被人说是抄袭就立马承认,那未免太没有觉悟了。伏罪是剽窃学术论文被抓后的无奈之举,即使宣扬悔改了,恐怕也得身败名裂。搞搞流行元素的小说家等,怕你告状做甚?上大人孔乙己那掷地有声的反驳至今仍然振聋发聩:“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他是被抓了现行的,而且是实物,放在今天这虚拟版权,岂止不能算偷,盗、窃、抄、剽,哪一个都不能算!他可以理直气壮告诉你,“这处其实早有别人写过了,我要是抄的那他也是抄”,又或“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啊,合情合理,只不过有所相似而已”,还有“其实我早就想好这么写了,不信我可以给你看我N年前的草稿——哎算了我也无意拿出来争什么……”总之一句话,“我就不是抄的”。有的人,承认自己看过对方作品,随后称之为借鉴;有的人,声称“资料来源于网络,感谢XX爱好者的收集”;更有甚者,当头一棒就否认自己与原作之间不可不说的事,看见别人举出原作者的名字来,要徉装无辜且好奇地问“咦,这个作者是谁?我今天第一次听到哦。”随后又见到了原作,要微笑且大度另加些微惊异的样子说“哦,和我的文章真的有点像啊!……”当然,这种事只有不要脸且蠢的人才做得出来,是我的艺术加工,现实中见过的例子是抄袭者本人不出现,某人举着作者室友的牌子言之凿凿地说这文的构思是他看着在寝室里一笔一笔写出来的,细节乃是双方一起讨论的……结果证明他不是没事找抽就是被室友给耍了,看到原作时这厮竟语无伦次地问“也有可能是我朋友先写出来的……”然后就噎住了。哎呀,在强者的眼中时间就不是一条直线,而是扭来扭去的曲线呀!唯有这样才能让他信誓旦旦的发言成为事实,成为强者果然是需要逆天的,太辛苦了。
最好笑,和上一个例子极端相似的故事,某高校美术系办了个多媒体大赛,最后获奖的一段动画清晰异常、流畅无比、质量奇高,完全不似个人作品——饶这作者奸似鬼,掐掉了片头和片尾,毕竟网络的力量是无限的,最终还是很丢脸地被人捉出来了——竟然是某不健康游戏的一段开场动画,而那位极其相似的“亲眼看见她画出一张张草稿”的“作者的室友”,不知是否从此改换了网上的一切联络方式。为抄袭者辩护,先为自己的交友不慎丢脸,再为自己的无知丢脸,最后还要为自己的愚蠢丢脸,这真是太难堪了。
同学们,窃书是不对的,大家不要做……至少,不要被人看出来——和平年代,还是平庸一点好呀。
6/11/2005
新约《马太福音》有云:“要爱你们的仇敌。”——据说“爱”的翻译并不恰当,这原词之一乃是“无法征服的慈悲”,引于此为参考,下不另表。我以为这不仅可以作为处世的态度,其本身亦是战术的一种。
所谓敌人,来来去去就只有一种。
敌对之始,是利益冲突。敌对之展发,自原则、道德至价值观,乃至感情。定敌,不可能既无憎恶又无抵触,利益与情感,二必有一。
爱敌不战之道,在于各取所需,在于揣度他意。
敌以恨来,我以爱挡,以理服,兼以利诱,则博爱可消大恨,大爱可收小恨,恨已消,敌即灭。
敌为利益而来,则双方本无怨也,爱之无损于争,或可结秦晋之好,置利于次席,其更妙者也。
爱敌,胜,彰声威、收人德;重耳以退避三舍,尽楚之情,挑士卒之轻,而杀之可不留余地。持之,惺惺相惜,观者折服,如羊祜、陆抗事。败,亦可保声名,得同情——此难为事也,知其将败,爱己为重,无暇顾敌故也。
爱敌而战之道,在于明以利许,笑里藏刀,以爱惑之。将相王侯可以言爱人,三军不可不忿杀敌,迂如襄公,爱敌而愚,自取其辱,不足道也。
然,若知战必败,爱敌而负,不如爱敌而退、爱敌而降。
爱而降敌之道,在于不卑不亢,仅以胜负、事实为论,则可无损己节,进退两易耳。
问曰:“爱恨难分,何以辩曲直?汝言甚乱,或失于道理哉!”答曰:“宇宙者,无限也,唯永恒如大爱可充之,故知其为善。爱者因人则异,故龙腾云汉,亦潜深渊,蛇行蜿蜒,怒则噬人,南霁云就义,苏武不屈,文天祥辗转而出逃,非义及不及也,为人之道,但求无愧于心,凡此种种,乱而不悖,其理一也。”
6/6/2005
(一)
BLOG,汉语“不唠嗑”的音译,其书面正式名称应该是“自言自语”。概因网络本是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而创建,不唠嗑反其道而行之,化聊天而为展示,便成为了自言自语。
(二)
这世界上存在一种叫做“表层逻辑”的东西。
你问他“在干吗?”他回答你“在和你说话。”
你问他“猜测一下谁会夺冠?”他告诉你“在决赛中取胜的球队会夺冠。”
你问他“你为什么选择了这份工作?”他告诉你“因为最后我决定选它。”
答案完全正确,却毫无意义。事实上,这是很妙的做法。
(三)
作为切尔西的球迷,我本来以为以现在成绩为荣和以历史、底蕴为荣是一样的正常情愫。
后来我就意识到不管是追求成绩、历史、底蕴乃至于色相(部分女球迷以及……部分男球迷)——都太肤浅了。
我始终以为对于“你为什么是XXX队的球迷?”这一问题,最完美的答复应该是:
“因为它是我的初恋。”
(四)
这么说是有道理的。君不见这世界上基本不存在“次级联赛以下球队的外国球迷”,至于为什么是次级球队以下——因为有升降级,升入顶级可就是名利双收的事了。——所以说,非本地的球迷,都只不过是追着幻象的逐臭之夫而已。
最纯粹的感情是可以不顾一切的,套用一句广告词来说,It must be love.
(五)
有一班废柴成天价喊着要申请选斑竹,他们竟连最基本的要求也不知道。
版主需要的是宽容 正直 有责任心 保证上线时间。
而不是喋喋不休的灌水或相互支持又或是对于新人的轻蔑与讽刺。
我也不知道废柴之所以为废柴的原因……
(六)
我倒真希望有轮回。可那样算的话,地球上生物的数量是不是有点不符合逻辑?
我也真希望有死后灵魂。可那样算的话,死后的世界会不会太拥挤了点儿?
我也真希望奇迹能多发生几个让我见识见识……可惜,我是个与奇迹无缘的人吖。
(七)
手冢的漫画给我以钱钟书小说的感觉。
干涩、简陋,却让你无处不陷入深思。
这真是一种王道,我会学习的。
(八)
我已经被高考所唾弃了,
真希望我也能实质性地唾弃高考一下。
(九)
上一段话用英语来说该是这样的:
I'm fucked up by the SB exam.
How I wish I could fuck back...
(十)
为他人邪恶,例如,有人要你用他的帐户去灌水。
这是世上最美好的事了,既能为恶,又收到了感谢,还不会让别人知道。
(十一)
规则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对破坏者的引诱。
所以我把条目凑到了两位数……
(十二)
这就是所谓的凑数啊!
6/4/2005
天气入暑,飞虫也逐渐茂盛。吃完饭回到电脑前一坐,蓦然发现头顶上日光灯下萦绕着不知名虫子若干,不堪侵扰,当即关了光源稍作回避,回来时再把窗门关死以防援军。本以为敌虫已被驱散,不料没几分钟这群家伙又三三两两地从不知哪个角落里盘旋而上,我心意大乱,从椅子上跳起追杀,不一会振翅之声消退,昆虫之尸遍野,有几个没被打中要害,跌在地上偶尔还动一动——可伤成这样实在没有活下去的必要,于是我用卫生纸把它们一个个碾碎摺起,丢进垃圾筒。
这样把发生的事情重新描述一遍,仿佛就充满了许多残酷的意味。毕竟在杀虫时是没必要去想“这混蛋也和我一样是有家庭有生命有理想有追求的”这一类事情的,即使在砍人的时候,八成也不会这么想的。人嘛,总是一方面说着生命不分贵贱,一方面杀死不分贵贱的生命。
生命在上,何为贵?何为贱?我想这标准并非才华、智识、运动素养或是道德,从“能力”这一点上来说,生命的价值是不能量化的,甚至无从比较。但从一个角度,我们可以判断出生命的贵与贱,就是“存活率”。
存活率越低,——例如某些鱼虫鼠豸,一次产出几千几万的后代(乃至,翻车鱼一次产卵的数量是3亿),往往只有千百分之一的几率才能平安活到成年,至于又有多少可以再次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恐怕又要打上几个数量阶级的折扣。——生命也就越“不值钱”、越“贱”。这一个死还是那一个死,差别不到,这一个活还是那一个活,区别也没有。所以它们是贱等生命。
相反的,种族的精英比例越高——即能顺利存活下来的个体占总体的数量越多——这个种群的生命也就越贵重,虎豹一次生产只有一胎,它们本身也难杀的多了,所以它们的生命较“值钱”。
生命的贵贱,就有如生物能量等级金字塔一般,数量层层减少,而个体能量的累积却越来越多(这是必然。。。),生命的价值,纯粹来说,自然就是转化了多少太阳给予的能量而已。
在人命当中,这规则似乎也有轻微的适用之处。和平年代的人命就是要比战乱年代贵重,而冲锋陷阵的士兵自然要比端坐后方的将官文臣们贱得多了——这世上或许有过一身无伤的将领,却实在太难存在从头至尾不少一卒的军队。
可是,抛除这一点之外,生命还有什么不同?昆虫也是有自我意识的,当然或许可能笨一些,但愚蠢并不是贬值的理由。渺小都是相对的,事实上当我们看着蚂蚁的行列心想着弄死这一个还是弄死那一个似乎并没有什么大关系甚至把面前的这群小虫全踩扁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时,我们自身对于世界也是同样的渺小,只不过缺乏一个比自然更无情的“上位者”来执行如淹没蚂蚁巢穴般莫名其妙的屠杀罢了。一个蚁穴的惊天动地恐怕难以让另一个蚁穴的居民得到半点消息,如同我们就算跑去街上挥刀乱砍也不会——呃,恐怕会成为地球另一边人们饭后的谈资吧。
我常常害怕死,因我对于生命的本质并不确定,假如——虽然这可能颇大——假如人的生命真的只有这么活着的几十年,死去只变成飞舞空中的尘埃,那我们的一生又能有什么意义?世界太大了!历史太长了!就连我们所认知的世界和历史也会在时间的长河中消失的话,我们即使名垂千古,那在千古之后,又该如何?
实在与一只小虫在空中飞过的轨迹没有什么区别。
难免还是想说这么一句:我如虫豸降人间。